信息周报(2019.1.19-1.25)

一、 宏观经济形势

1. 习近平: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稳定;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方案;要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援企稳岗力度,落实好就业优先政策。要加快科技安全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围绕人工智能、基因编辑、医疗诊断、自动驾驶、无人机、服务机器人等领域,加快推进相关立法工作。

2. 央行2019年金融法治工作会议强调加快推动履职相关重点立法

央行召开2019年金融法治工作会议。会议强调,今年是人民银行承担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开局之年,加快推动《中国人民银行法》《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履职相关重点立法。

3. 发改委:中国经济拥有巨大的发展韧性、潜力和回旋余地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举行发布会,会上新闻发言人表示,中国经济拥有巨大的发展韧性、潜力和回旋余地,中国发展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发展健康稳定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支持高质量发展的生产要素条件没有改变,长期稳中向好的总体势头没有改变。新版负面清单的实施,激发了新一轮外商投资,一批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美元的重大外资项目落地;下一步将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进服务业开放,深化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开放,加快电信、医疗等领域开放进程,允许更多领域实行独资经营。

4. 2018年国有企业利润总额33877.7亿元,同比增长12.9%

财政部:2018年1-12月,国有企业利润总额33877.7亿元,同比增长12.9%;营业总收入587500.7亿元,同比增长10%;国有企业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比上年同期均有所提升,利润增幅高于收入2.9个百分点,石油石化、钢铁等行业利润增幅较大。

5. 财政部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财政部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初创科技型企业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6. 人社部:深入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落实落地

人社部召开2018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下一步,人社部将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推进实施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落实落地。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制度,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工作,适时发布相关薪酬和人工成本信息。

二、金融动态

1. 中基协:2018年注销772家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

中基协近日发布的2018年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情况综述显示,2018年,协会办理772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注销手续。其中,主动申请注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328家,未按照“二五公告”要求完成第一只私募基金产品备案被注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354家,因列入失联机构名录满三个月未主动联系协会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被注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90家。

2. 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通知 明确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

财政部联合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发布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创投企业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所取得的所得,则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条件的,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被转让项目对应投资额的70%抵扣其应从基金年度股权转让所得中分得的份额后再计算其应纳税额,当期不足抵扣的,不得向以后年度结转。

通知还提到,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后,3年内不能变更。而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创投企业,应当在按照规定完成备案的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算方式备案;未按规定备案的,视同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最后,通知强调其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 中银协发布金融租赁行业首个自律公约:逐步降低售后回租业务比例

中银协发布金融租赁行业首个自律公约:自律公约提出,为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质量,逐步降低售后回租的业务比例,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时,租赁物必须由承租人真实拥有并有权处分。对租赁物的买入价格应当有合理的、不违反会计准则的定价依据作为参考,不得低值高买。不得接受已设置任何抵押、权属存在争议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财产或所有权存在瑕疵的财产作为售后回租业务的租赁物。

三、海洋产业及省内新闻动态

1. 2019年山东省确定120个省重点项目

聚焦“十强”产业、实体经济、民营经济。2019年山东省确定了120个省重点项目,其中建设项目100个、准备项目20个,项目总投资6130亿元。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项目80个,占项目总数的66.7%,比上年提高4.9个百分点。

2. 山东出台意见促进省属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主业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主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我省要求,省属企业发展主业需紧密对接“十强”产业,一般不超过3个;其中单个主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原则上不低于企业总额的25%。

具体来说,省属企业需紧密对接我省“十强”产业,优选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增长潜力大,有利于发展成为行业排头兵的业务作为主业。数量上,主业一般不超过3个,名称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大类、中类名称或结合实际确定,关联度高、协同性强的业务可适当归类。单个主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原则上不低于企业总额的25%;符合“十强”产业方向、拟重点发展的培育业务,其指标占比不作限制。

3. 山东省省属企业投资项目将建负面清单

近期,山东省新出台《山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对省属企业“不能投什么”将有明确规定。我省将建立省属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分类监管,严控非主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高风险业务和低端低效产业投资。

省国资委不再核准备案省属企业投资计划、投资项目,但省属企业需将年度投资计划及时报告省国资委。所编制的年度投资计划,要与财务预算相衔接,非主业投资占年度投资计划总额比重原则上不超过10%;同时,列入计划的投资项目应完成必要的前期工作,具备年内实施条件。

省国资委将重点关注决策程序、投资方向、投资规模、资金来源等方面,必要时向企业反馈提示意见,由企业根据反馈意见作出修改。

4. 青岛成立省内最大规模海洋投资基金

省内规模最大专注于海洋领域投资的产业基金——青岛市海洋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日前正式成立。

据悉,该基金规模为44.5亿元,通过“母—子”基金架构设计放大资本效应,可带动1000亿元以上总投资规模,构建全国最具影响力的海洋产业资本运营平台,加速海洋产业新旧动能转换,助推青岛打造国际海洋名城。

与基金成立同时,国信海创基地也正式开园,将联合中船工业集团、海洋国家实验室、中国海洋大学等行业顶尖企业院所,开展一系列合作,推动海洋及相关产业发展。